第一百四十四章 将她视作拯救人生的神明(1 / 2)

听着崔心怡周密的安排,沈清雪心里松了口气。

其实程鸢的事情对她来真的不重要,只是她那位在娱乐圈混的风生水起的姐姐沈清柔特意打电话来交待她,让她无论如何压着程鸢。

沈清雪回忆起程鸢的模样,心里嘲讽了一句,也没有很漂亮,真不知道姐姐在忌惮什么。

她真正要防着的人是沈暮,沈暮又是搬出去住,又是和霍家二少来往,让她十分有危机感。

外面有人敲了敲化妆间的门:“新娘子好了吗?婚礼要开始了!”

沈清雪立刻回答:“好了好了!马上就出去。”

她帮崔心怡又整理了婚纱,笑着道:“快去吧,今天可是你的主场!”

崔心怡拎着裙摆左右照了照镜子,道:“婚礼过后,程鸢就是一辈子都翻不了身的三了!”

她想了想,又得意的:“还是那种插足失败的三!真可怜啊!”

沈清雪被她逗笑了,拍了她一下:“快去吧,今天谁都别想抢了你的风头。”

崔心怡拎着裙摆走了出去,沈清雪也整理了自己的伴娘服跟在后面。

外面坐满了宾客和记者,闪光灯咔嚓咔嚓闪个不停,简直将两人捧成了世界的中心。

崔心怡一直很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所以当初才会进娱乐圈拍戏。

她深呼吸了一口气,扫视着台下的客人,没有程鸢,没有沈暮。

她内心冷笑,前面叫嚣的那么大声,还不是两个胆鬼?

到底,也就是两个穷鬼试图碰瓷翻红而已,怎么可能斗得过身为千金姐的她呢?

此刻,酒店旁边的号宴会厅里,沈暮和程鸢走了进去。

这种大型的酒店都是会准备不止一个宴会厅的,用来接待不同规模的宴会活动。

崔心怡租用了最大的,沈暮在同一天租用了旁边的号厅。

程鸢拽了拽身上的衣服,问:“我穿的是不是太随便了一点?”

她穿了一件米色的毛衣,下面是同色系的裤子和长靴,与常年打扮光鲜亮丽的崔心怡比起来,确实很普通。

沈暮抬手理了理程鸢的头发,:“不随便,清纯动人,楚楚可怜,刚刚好。”

程鸢得到了夸奖,弯着眼睛开心的笑,:“那我准备好了!”

沈暮点点头:“好,那我就开始搞破坏了?”

“嗯!”程鸢猛地点头。

她的心脏怦怦直跳,像是即将参与一场惨烈的战争。

沈暮摸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给霍云宸,:“我们好了,麻烦你通知记者吧。”

挂了电话,沈暮拉着程鸢坐在台上,:“我就在你身边,不用害怕。”

程鸢点点头,看着沈暮戴着口罩的脸,只露出一双漂亮的眼睛。

她笑着:“沈暮,无论成败,我都感激你尝试拯救我的人生。”

沈暮一怔,她的初衷是将星宇传媒做大做强,所以东奔西走,四处忙碌。

可不知不觉间,有个女孩子已经将她视作拯救人生的神明,好像在一瞬间将利益变成了感情,丝丝绕绕的缠住了她。

沈暮微微一笑,:“不会败,相信我。”

婚礼宴会厅。

司仪正饱含感情的问:“冯毅先生,你是否愿意娶崔心怡姐为妻子,无论贫穷或者富贵,都对她不离不弃,直到老去?”

冯毅接过麦克风,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到台下惊呼一声:“大新闻啊!”

他一愣,转头看向台下,一个记者举着手机匆忙起身,因为动作太大带倒了身后的椅子。

冯毅不悦的皱眉,崔心怡低声:“没关系的,可能是记者有临时工作。”

冯毅点点头,仪式重要,还是要先完成仪式才行。

他张嘴道:“我愿……”